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原司长王登峰(正厅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日前,德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登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德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登峰利用职务便利,采取侵吞、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赛事承办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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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登峰出生于1965年,籍贯山东省安丘市,曾在北京大学心理学系攻读本科、硕士、博士,毕业后留校工作,1999年任北京大学党委副书记。2006年,他转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司长。
2011年11月,王登峰任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司长。2014年至2019年间,王登峰担任了第十届中国足协副主席。
2015年起,王登峰担任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后又于2022年6月担任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赛事办公室副主任。
2022年8月,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司长王登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山东省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2023年2月16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登峰决定逮捕。
2023年3月31日,王登峰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